台南市一個上網查詢誤認為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曾嫌,冷血殺害國小五年級學童方小弟後,從容跑到網咖呼呼大睡。曾嫌落網時揚言「如果不是被抓,還會再找其他小孩下手。」
讓我聯想起很久以前有一個心理測驗...
姊妹的母親死亡了,辦喪事時有一位很帥的男性來致意,妹妹對他非常的有好感,不久之後姐姐死亡了,你猜為什麼?
我覺得很恐怖的是,我當時候沒多想什麼就直接回答:"妹妹想要再見到這一位男性所以把姐姐殺了?!"而且就是正確答案!當時候我也很害怕我會不會就是殺人魔的心態哩?事實證明我只是很直向思考而已~就像這一位曾嫌居然為了想要吃免錢牢飯所以找小孩下手,這樣就可以達到目的了,喔~教育出了什麼問題?曾嫌還小我三歲耶~?有手有腳為什麼不去賺錢養自己哩?即使勞保會倒,也是要先保住現在的生活阿?!
類似的想法還有--因為想要買名牌包所以就去賣身好了!只要賣身又不辛苦就可以拿到大筆鈔票,這也是很偏差的行為阿~
總之~看了這個新聞讓我心情很不好~
昨晚到小的家看了一部電影,叫做"凶兆",台灣的電影翻譯真的很有創意又可以留下印象,之前還有"陰地"之類的雙關語,不過重點是這部片真的拍得很陰暗,大意是一位暢銷作家專寫謀殺案的寫實書,陷入瓶頸之後,硬是買了一間凶宅全家搬進去,結果兒子開始有夢遊,女兒會開始在牆上畫出奇怪恐怖的圖畫,電影中的大魔王也沒有解釋很多,總之最後就是全死光了!
恩~有點失望,這部片的影評還不錯,怎麼會有點無聊,大概是我吃的口味太重了~我還是最喜歡泰國的鬼,只要報仇以後就會平靜了,日本跟美國的鬼都無法做法處理,沒完沒了的鬼片也沒有規則的都會讓我看得很累,也突然想到生活大爆炸中的一個問題:"請問:殭屍咬了吸血鬼,吸血鬼又跑去咬人類,那人類會變成什麼?"思考了好久阿!我覺得殭屍在鬼片的規則裡面只會去找活體咬,吸血鬼已死透透了,怎麼會被殭屍咬哩?所以不合邏輯就不可能,所以這個問題不合理!應該要用到這個"合先敘明"~連簡單問題都得要用申論題的方法去證明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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