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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對在澳洲認識的情侶朋友,很妙...因為女生很不喜歡煮飯(明明有煮都很好吃...)所以都是男生煮,我也是分租房客就可以分到一杯羹,因為一直都吃男生煮的菜,我就戲稱他是我媽媽,還在母親節送了他一盆花(連我的親生母親都沒有收過花哩...),最後他就屈服了~明明是男生卻變成我媽媽的事實!
女生(以下稱小T)的生日很巧的跟情人節很近,我想很少會有女生可以接受情人節跟生日禮物要合為一份的殘酷事實,但是我媽在他們第一年交往做到了!!回台灣之後,又到了這個決戰時刻,我媽基本上根本沒有頭緒,想不到可以送什麼,何況是要想兩個?女人心海底針,這個挑戰太艱鉅了...我後來建議我媽送立可拍,因為小T蠻愛拍照的應該會很喜歡...這一年算是安全過關~~
但今年我的腦子已經被國考補習班弄呆了,我也想不出住台北什麼都有的小T還會想要什麼當禮物...正所謂生日禮物大家都說要有心,我媽當然有心,但是就是擠不出創意來,我可能又要等著小T來電客訴我媽的一百種罪了....請各大出版社看到一定要快點出一本"如何挑選必勝生日禮物...."來拯救水深火熱,有心想做好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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