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最後一天上班,接替我晚班的人依然沒有看到,我也就跟主任一樣做該做的事情,一樣大笑,一樣聊天...
大約五點多,總公司來了三個人,像警察在檢查東西一樣東查西查,還說是不是要把作業流程的檔案帶回總公司鎖起來?防什麼!?sop也是我跟主任弄出來的耶~你以為你是給的阿~沒制度的公司~主任也是最後一天,還被要求要簽保管條?不就是交接了還要保管什麼?我被要求交出晚班工作守則?我去做的時候也沒有這種東西噎?沒關係,冰雪聰明的我馬上用word打一份給你,上面還要簽名,公司問我要工作證,我冷冷的回他說:"公司沒有給我這種東西...."然後亂無章法的他們就又離開了,我突然對我剛剛簽的名很害怕,我在工作日誌上面寫我簽過什麼,交接過什麼,其他都沒有,最後一個保護自己的防線吧~~~
後來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制服沒有收走?我打電話去公司問,秘書居然說那是我們買斷的,沒有做滿半年就要賠?他跟鬼說的嗎?根本沒有穿耶~那些鬼制服要價五千多?是三宅一生買的嗎?要不要去搶,不過我很冷靜的告訴秘書說,沒關係,我會去告公司,謝謝你。
過了半小時之後,電話回電,秘書說,ㄟㄟ~剛剛問過公司如果沒修改的話可以直接退,本來主任的她還是堅持要賠,最後妥協說都交給機電大哥,公司會再派人去收回...
幸好我跟主任都有把跟公司簽的合約收起來,上頭寫"甲方必須穿著由乙方提供的制服,離職收回,遺失或是損壞必須賠償",另一本比較厚的工作守則也根本沒有說到賠償或是滿不滿六個月的事情,如果十號被扣薪,我就直接打去中科管理局投訴他~真是一間欠告的公司~還好我離職了~
喔~最後一天好難熬,爛公司!